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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职业差评师出现在外卖平台,“换执照都搞你”
楼主:jq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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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qk 初一 粉丝数(0) 2020/11/20 04: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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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月16日,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窦贤尚向澎湃新闻分析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并作出评价,但消费者评价应本着真实、客观、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故意作出虚假评价,损害商家社会形象,不仅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也给商家造成负面影响,则可能构成侵权,商家有权追究其侵权责任。

“‘职业差评师’并非普通消费者,故意制造虚假评价向商家索要钱财,不仅侵害商家财产利益,也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显然是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构成犯罪。”窦贤尚表示,“职业差评师”为了索取钱财,采取差评威胁商家的手段,迫使商家向其支付费用或交出财物,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主观和客观要件。

按照《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或多次敲诈勒索(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澎湃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职业差评师”现象存在于各大电商平台和餐饮外卖平台,有的利用平台的评分规则和店主对差评的恐惧心理,实施敲诈勒索;有的活跃在QQ等社交平台的群里招揽客户,提供“刷评”服务,如收费替人打压竞争店铺,不到1000元即可购买30个左右的“差评”。
https://mp.weixin.qq.com/s/HH0CLeLA3dnKhjaKFf_MCg

这篇文章被编辑了 1 次.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2020/11/20 0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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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香 三年级 粉丝数(0) 2020/11/20 04: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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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只有真实,客观,公正,有特点的评价才能给评价使用者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也才能促进网店企业发现自己的不足,才能真正做出广大消费者喜爱的产品,成为消费者心中的品牌。胡言乱语的评价及评价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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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退休 初一 粉丝数(0) 2020/11/20 04: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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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评价一定要具体,不能随心所欲,我比较喜欢看集诚信网店评价,可直接从集诚信平台网店进入店铺购买产品,比较方较,如果集诚信网店评价能附上网店产品抽样检测报告就好了。

这篇文章被编辑了 2 次. 最近一次更新是在 2020/11/20 04: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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